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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商標注冊必须了解的四大常识
2017/08/30 來源: 編輯:Administrator
一、美國商標注冊申请资格
依據美國商標法規定,商標注冊申請人可以是任何國家或地區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商業者、自然人,以法人名義申請提供企業營業執照,以自然人申請提供身份證明文件。
二、美國商標注冊申请基础
1、以實際運用(Actual Use)爲根底提交請求
2、以目的運用(Intend-to-Use)爲根底提交請求
3、以國內注冊(Home Registration)爲根底提交請求
三、美國商標聯邦、州兩級注冊
在美国,商标申请人士可以选择在美国联邦注册商标,或者在业务发生州申请注册,美国除了联邦商标法外,美国各州都有商标立法权,有商标的州级注册权,并设有州级注册机关。但是各州商标局均无权接受外国人的商標注冊申请,即使外国人在美国从事贸易活动范围仅仅为当前一个州,因而外国人士申请注册美国商标还是需要向美国联邦专利商标局申请。
四、美國商標維護和續展
1、美国商标法规定,已经成功注册的商标,在商標注冊日起在第五六年期间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使用证明,以维持该注册商标的有效性。如因特别事由未使用注册商标的,应说明理由并表明不放弃使用该商标,否则将导致该商标被撤销。
2、注册人自商標注冊之日起连续五年在美国使用其注册商标,则可通过申请获得“无可争辩性”的权利。一旦获得“无可争辩性”权利,注册人则拥有在贸易中使用其商标的独占权的确凿证据,并且任何第三方再也不能以该商标缺乏显著性为理由要求撤销该商標注冊。
3、美國注冊商標有效期爲10年,每次续展依然需提交使用证明或不使用理由,否则,美国专利商标局将撤销该商標注冊。
4、美國商標期滿前一年的時間爲商標續展期,錯過商標續展期限,商標期滿之後還有半年的商標寬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