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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是I-526申請?
2013/04/09 來源: 編輯:m_e6f5e5
投資者應遞交I-526申請及EB-5簽證申請所需要的其它文件。申請通過後,投資者及其家庭成員(配偶和21歲以下的未婚子女)就可以到美國領事館申請移民簽證,如果投資人已經身在美國,則只需向美國移民局在當地的辦事處申請身份狀態調整。
整個申請過程約需9-15個月。美國移民局基于但不限于以下列標准審閱I-526申請。
新企業:需有證據證明企業爲新設立且經營合法。
投資資金:申請需遞交文件以證明投資人已經或正在向項目注入所要求的最低額資金。美國移民局要求此類投資“存在風險”,也就是說此項商業投資不可變更。
資金來源:需证明資金來源合法。如果资产不能被证明是合法取得则美国移民局会驳回其I-526申请。
管理地位:如果投資人是向基本的EB-5項目投資,他/她則需要參與章程制定並親自管理企業
注:如果目的是爲了拿到美國綠卡而只想被動投資,則應選擇EB-5區域中心試驗項目。
投資額:I-526申請必須證明所要求的100萬美元或50萬美元的最低投資額已經實際投入。
就業創造:EB-5簽證項目要求每項投資爲美國公民創造10個就業機會。
美國移民局只有在外國投資人符合以上條件時才會批准其I-526申請。對于投資申請人是否滿足以上條件,美國移民局具有唯一決定權,同時有可能要求投資申請人提供進一步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