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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L1簽證如何轉綠卡?
2017/03/06 來源: 編輯:Administrator
美國L1簽證轉綠卡可以申請跨國公司經理移民EB1C,申請一經批准,主申請人、配偶及未滿21岁之子女即可获绿卡赴美,成为美國永久居民。与美國L1签证相同,转美國绿卡也是基于跨国公司关系,即中国与美國公司存在母子隶属关系。
美國L1签证在美國转绿卡办理周期约8-12個月。申請EB1C跨國公司經理移民,要求美國子公司运营一年以上。受益人则可以是在美國的L1A,也可以是本人从未到过美國的国外母公司的经理。
美國L1簽證申請EB1C有兩種途徑:
一是外国的一家总公司在美國新建一家分公司,经营一年以后可以为其公司的总裁直接提出移民申请。另一途径是:购买在美已运营三年以上的公司为分公司,业务不必相关联,构成母子隶属关系,外国的总公司汇款到美國收购控股的经营一年以上的美國公司,美國公司就可以为该公司的高级经理直接提出移民申请,成功后直接以全家绿卡到美國。当然两边的公司经营要比较好,被申请人情况要比较强,才能顺利办成功。
此類申請與L-1經理移民和投資移民比較有如下優點:
1. 投资现成美國公司就可直接申请EB1C移民,从而节省到美國新办L1分公司经营一年后才能提出移民申请的时间以及高额的经营费用;从而避免到美國新办L1分公司的麻煩(時間、費用和經營風險);
2. 投資額無具體規定,可以比投資移民的一百萬或者五十萬少,三十萬足矣;
3. 批准的全家綠卡是正式綠卡,不像投資移民批准後頭兩年是條件綠卡;
4. 被申請人工作居留地點可選擇:申請期間人在中國,該跨國公司經理可以呆在中國繼續如常經營,等待其移民申請的批准。
申请批准后,全家到领馆办理移民签证赴美。该跨国公司经理既可以在美國以外继续经营生意,也可以申请以美國L1签证身份来美國分公司工作,或者在美國调整为美國L1身份以後,同時等待I-140移民綠卡申請的批准。I-140申请批准后,即可转到美國驻海外领馆办理移民签证,以尽快拿到全家绿卡。
L1簽證轉綠卡-EB1C的審查重點是:
L1簽證轉綠卡-EB1C重点审查美國公司和国外公司是否继续保持法定关系,美國公司是否真实经营,申请人的工作性质是否具有高级管理的性质,美國公司是否有能力负担申请人在美國的工作和生活。